14种作弊行为包括: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
4、携带具有发送或者具有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
6、故意销毁试卷、答案或者考试材料;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
9、其他以不正常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10、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
11、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
12、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
13、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被查实
14、;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